偉邦物業管理有限公司


物業管理常識


物業管理常識

入伙注意事項

  • A. 當業主/住戶搬遷入伙時,請預早通知管業處安排使用升降機事宜。
  • B. 為他人著想,業主/住戶應盡量利用較少人使用升降機的時間內進行搬運工作,同時遵照管理人員之指導。
  • C. 為本身利益起見,業主/住戶應親自監督一切入伙事宜,並確保搬運時屋苑/大廈牆壁、升降機及公眾地方不受損壞;同時在搬運工作完成後,更需要清理所有廢物,否則有關人士須賠償一切損失。
  • D. 管業處將儘力協助各業主/住戶進行有關入伙事項,惟各業主/住戶必須賜予充份合作。

1. 使用電力注意事項

各單位已安裝充足的電燈及插蘇位。為安全起見,切勿令電力負荷過重,電線或插蘇發現殘舊,即需更換。 任何電線工程必須由政府註冊之電業工程人員進行。

2. 供水注意事項

接駁洗衣機及修理水喉工作必須由持有水務署執照的水喉匠進行。外出時,必須檢查是否已將水喉關妥。若某單位因漏水而導致屋苑/大廈的公眾地方或其他單位蒙受損失,該業主/住戶須負一切因疏忽而引致之賠償責任

3. 使用氣體燃料注意事項

接駁煮食爐及熱水器的工作,必須由核准承造商進行,若懷疑有氣體洩漏時應立即將總掣關上,以截止氣體供應,並打開窗戶讓空氣流通及通知有關氣體供應公司派員檢查。業主/住戶須定期檢查府上之氣體裝置,以策安全。如有疑問,請諮詢香港中華煤氣有限公司或有關燃料供應商之意見。

4. 裝修改動注意事項

業主/住戶如其單位內進行任何工程,必須到管業處作出申請,並需繳付裝修按金。業主/住戶亦須事前確定該項工程是否扺觸有關政部門之法例。倘任何工程未獲得屋宇署或其他有關部門之書面核准而擅自動工者,可被要求將更改部份恢復原來面貌直至有關部門滿意為止,其所需一切費用,概由有關業主/住戶支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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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住戶守則

1. 走火通道

為保持環境衛生及走火通道暢通無阻,切勿在公眾地方、走廊及樓梯放置如垃圾桶、花盆、單車、鞋架及雨傘架等雜物。

2. 晾哂衣物

請勿在窗戶、公共地方或天台晾哂衣物,以保持雅觀。

3. 垃圾清理

管業處與清潔公司會安排適當時間收集垃圾,各業主/住戶須用垃圾膠袋包好廢物,然後放在後樓梯指定位置,以便清潔工人清理。

4. 保持屋苑/大廈清潔

管業處雖然僱有清潔公司負責屋苑/大廈公用地方清潔,但仍有賴全體業主/住戶的通力合作,清潔環境才可望保持。誠希業主/御協助告誡各家庭成員,勿隨意拋擲廢物,更不要高空擲物。

5. 飼養寵物

如本屋苑任何部份不少於兩位業主/住戶合理投訴,任何住宅單位不可保留或飼養貓、狗、禽畜,雀鳥或其牠動物,作為寵物。所有貓、狗寵物均不得進入任何屋苑康樂場地,以免弄污屋苑範圍內之任何地方。

6. 噪音

為保持環境寧靜,業主/住戶勿在晚上十一時至早上九時發出噪音,以免騷擾鄰居。根據噪音管制條例,任何時間內均不可發出過量噪音。

7. 公共地方

為使大家能享有良好的生活環境,謹請各業主/住戶為自己及他人設想,通力合作,切勿隨意攀摘花草,棄置垃圾或破壞公共設備。如目睹任何人有意破壞公物,可立即勸阻或通知管業處。

8. 神位

為保持環境清潔與衛生,切勿在門口及公眾地方擺放神位或燃點香燭。

9. 露台及工作台

業主/住戶不得將單位露台及工作台圍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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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止罪案小提示

  • A. 當遇見任何可疑人士或聽到可疑聲音,應立即向屋苑/大廈物業服務員報告。
  • B. 在未清楚訪客身份前,千萬別隨意開啟入口大門。
  • C. 凡遇見自稱政府或公共機構人員,必須查驗清楚其證件以確認身份。
  • D. 封好冷氣及抽氣扇的通風位置,免致歹徒有機可乘。
  • E. 晚上外出時,屋內宜亮著一盞燈。
  • F. 出外旅遊前,宜取消訂閱報紙及其他派送的物品。
  • G. 勿在門外留下「戶主外出」的字樣,免招竊匪乘虛而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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訪客

管理公司冀能提供業主/住戶一處安居樂業之地方,所有屋苑/大廈管理及保安人員已訓令查詢所有進入屋苑內之陌生人士身份,此舉純為保安理由,相信業主/住戶們均表認同。管理公司倘於查詢時可能引起不便之處,先致歉意,亦煩請各業主/住戶通知貴親友/客戶有關訪客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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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火小提示

  • A. 請勿令電線負荷過度,或以太多電器用具連接在同一插蘇,以免令電線及電器設備負荷過量而引致火警。
  • B. 請勿在室內存放危險或易燃物品。火柴及火機等危險物品應放置於兒童不易接觸到的地方。
  • C. 任何時間內,均不應放置雜物阻塞通道及樓梯。
  • D. 請經常保持梯間之防煙門關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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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警發生應採取之措施

  • A. 保持鎮定,突破走廊之防火警鐘玻璃,按警鐘掣。
  • B. 立即致電999報警或通知管業處及通知相鄰。
  • C. 情況許可下,可嘗試使用滅火喉及滅火筒撲救,如火勢無法控制,則應及早逃生。
  • D. 關閉電力及氣體總掣。
  • E. 關閉所有門窗。檢查防煙門是否已關閉,以免火勢及濃煙蔓延。
  • F. 如遇到濃煙,身體應盡量貼近地面,並以濕毛巾覆蓋臉部。
  • G. 切勿用升降機逃生,應沿樓梯離開現場,如遇通道被煙火阻擋可前往避火層(如有)或天台等待救援。
  • H. 電器設備失火時,即關掉電掣及用二氧化碳滅火筒撲救,切勿淋水,以免觸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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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風小提示

在颱風吹襲前,請採取下列防風措施:
  • A. 所有花盆及可以被風吹倒之物品應搬回屋內。
  • B. 各業主/住戶須負責保持露台/工作台/平台/天台水道之通暢及將放置在露台/工作台/平台/天台之傢具、物品搬回屋內。
  • C. 關閉所有門窗。
  • D. 颱風過後,應立即更換破裂之玻璃。
  • E. 如需要協助請與管業處聯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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